各分院(系):
根据《石家庄铁道学院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》(石院教〔2007〕137号)和《石家庄铁道学院优秀本科生转专业(类)实施细则(试行)》(石院教〔2008〕98号)的有关规定,优秀本科生可自愿申请转专业(类)。
1、各分院(系)在
2、凡符合条件拟申请转专业(类)的学生请在
3、教务处对拟申请转专业(类)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,由转入院(系)对申请转入的学生按程序组织考核和全面审查,提出拟录取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公布正式录取名单。
4、转专业(类)工作结束,教务处向学生下发转专业(类)通知单,进入转入专业(类)学习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