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好,今天是:2008-11-20 欢迎你来到石家庄铁道学院经济管理分院

关于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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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分院(系):

根据《石家庄铁道学院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》(石院教〔2007137号)和《石家庄铁道学院优秀本科生转专业(类)实施细则(试行)》(石院教〔200898号)的有关规定,优秀本科生可自愿申请转专业(类)。

1、各分院(系)在91根据2007级各专业教学条件、就业等情况,制定转专业(类)接受计划及要求条件并报送教务处,接收计划原则上为各专业(类)该年级学生人数的5%。各单位的接收计划经主管校长审批后由教务处向学生公布。

2、凡符合条件拟申请转专业(类)的学生请在98前向分院(系)提出申请,填写“优秀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(类)申请表”(网上下载),并附已修读课程成绩单,经所在分院(系)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。

3、教务处对拟申请转专业(类)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,由转入院(系)对申请转入的学生按程序组织考核和全面审查,提出拟录取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公布正式录取名单。

4、转专业(类)工作结束,教务处向学生下发转专业(类)通知单,进入转入专业(类)学习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

2008830